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3次会议,累计审议并通过了7项议案,无否决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和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和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
序号 | 届次 | 召开日期 | 召开方式 | 审议通过议案 |
1 |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4月28日 | 现场 |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3.关于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4.关于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5.关于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
2 |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8月26日 | 现场 | 关于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
3 |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10月24日 | 通讯 | 关于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煤炭销售、热量采购、购电、委托经营、工程抢修等关联交易分别进行了监督,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并各项制度得以有效执行,可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5.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能够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交易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他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6.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重大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二、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将重点开展工作如下:
1.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生产经营情况,加强对公司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2.加强与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积极参与公司财务报表及中介机构的审计工作,同时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促进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
3.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有效地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
4.持续推进自身建设,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培训,学习监管法规、政策行业动态等,提高履职水平和能力,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