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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2024年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

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

公司将母公司以及重要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包括万丰汽轮、万丰摩轮、威海汽轮、威海镁业、重庆汽轮、吉林汽轮、印度摩轮;加拿大钻石、奥地利钻石、加拿大镁瑞丁、美国镁瑞丁、上海镁镁、新昌镁镁。因此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2.69%,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3.49%。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本次评价采用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内部控制评价表对各公司的内控流程进行测试,由职能部门自行组成工作小组进行测试,测试方法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充分收集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按照评价表,如实填写工作底稿,获取相关证明材料,识别内部控制缺陷。评价要素包括销售业务、采购业务、生产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IT管理。内审部门对对各职能部门的内部控制测试情况和评价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工作底稿进行完善,对内控缺陷认定进行重新评估,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形成本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生产经营的内部控制。对于除万丰镁瑞丁、飞机工业之外的公司销售、生产、采购和往来收付款等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均制定了相应的统一控制程序,并能严格遵照执行。对于万丰镁瑞丁生产经营的内部控制由集成的PLAEX系统流程进行控制,飞机工业也遵循了飞机制造的特殊生产经营进行内部控制。公司及子公司在运营中的重要方面实施了有效的控制程序,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分级授权审批、财务会计系统、运营分析等重大方面。除了通过建立相关制度外,公司还通过企业信息系统进行数据交换等手段,对业务流程各个环节的操作、审批及财务相关事项进行控制,实现了对全过程的实时监控管理。

(2)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制定了适合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将业务授权、签发、核准、执行、记录和审核等步骤相对独立,每项业务不能完全由一人经办,钱、账、物分管,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等,有效的控制了财务风险,国外公司是执行当地的会计政策,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时,按中国会计准则进行转换。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记录所有有效的经济业务、适时地对经济业务的细节进行充分记录、经济业务的价值用货币进行正确的反映、经济业务记

录和反映在正确的会计期间、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说明能够恰当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和经营成果及资金变动情况。经核查,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3)远期结售汇的内部控制。为规范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防范汇率风险,保证汇率风险的可控性,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制定了《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使得公司在汇率风险方面进行了规范有效的把控。

(4)期货套期保值的内部控制。为规范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使得公司在期货套期保值风险方面进行了规范有效的把控。

(5)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对外发布信息的主要联系人,要求公司各相关部门(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规定的时间履行其在信息披露中负有的职责,明确信息公开披露前的内部保密措施,规定若信息在尚未公开披露前已经泄露或公司认为无法确保该信息绝对保密时应采取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和对外披露的措施等,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6)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公司对关联交易采取公平、公正、自愿、诚信以及对公司有利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平市场价格,充分保护各方投资者的利益,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师对其进行评估并按规定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明确划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重大关联交易在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

(7)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按照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必须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明确审批权限应遵循公司对外担保的程序,保证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8)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为加强对外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为公司对外投资提供了内控依据。

(9)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内部控制。为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范围、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职责及分工以及信息披露的内容,为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提供了内控依据。

(10)委托理财的内部控制。为规范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为公司及子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提供了内控依据。

(11)子公司管理的内部控制。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上市公司的资源、资产、投资等进行风险控制,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首先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及发展规划必须与公司的总目标及规划保持协调一致;其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要与上市公司保持一致;第三子公司的内部信息管理、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等各项工作要按上市规则来运行,公司对相应部门进行了培训与指导;最后子公司要接受公司内审部门的监督审计。本年度公司内审部门有选择性的对子公司进行了综合审计,确保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得到有效运行。

(12)内部审计监督控制。内部审计监督是营造公司内部守法、公平、正直的内部环境的重要保证。公司已单独设立内审部门并配备专职的内审人员,隶属于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并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内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制度》对公司各项经济活动及经济效益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及专项审计。内审部门能够独立客观地行使审计职权,对审计委员会负责,不受公司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影响,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可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报告。通过内部审计,公司能够及时发现有关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落实整改措施,促进公司强化管理,提高内部控制、内部监督的有效性,进一步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和

财务风险,在公司内部形成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良好氛围。

(13)采购管理的内部控制。采购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较为完善、完整,不仅有采购管理制度还包括《供应商开发管理规定》、《核价管理规定》、《采购控制管理规定》、《仓库物资管理规定》等制度,包括了供应商管理、采购申请审批、采购实施、物资出入库、采购核价等方面,基本涵盖了采购业务管理的全过程。同时,采购管理制度能得到有效执行,包括采购申请的提报与审批、采购与验收等情况均符合规定,发票管理上,做到按规入账。

(14)IT管理。公司有独立的IT管理部门,确保IT规划与公司战略一致,支持业务发展。针对IT风险管理,定期识别和评估IT系统面临的风险,网络安全、数据泄露等。制定应对措施,如防火墙、数据备份等,降低风险。信息安全,如访问控制通过权限管理和身份验证,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访问敏感数据和系统;数据保护采用加密、备份等技术,防止数据丢失或泄露;变更管理严格管理系统变更,确保变更经过测试和审批;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及时解决IT故障;制定灾难恢复计划,确保关键业务在灾难后能快速恢复;定期备份关键数据,确保数据可恢复。通过以上措施公司有效提升IT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合规性,支持业务目标的实现。

(15)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较为完善、完整,包括人事管事、薪酬考核管理、教育管理、关爱管理、后勤管理以及员工奖惩管理等制度,包括了员工招聘到离职的全过程管理。通过规范流程和加强监督,降低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法律、财务和操作风险。通过优化流程和信息化手段,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效率;确保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政策。人力资源内控管理是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有效提升人力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效率和风险防控能力,为企业长期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16)销售管理。公司有完整的销售管理制度,规范了应收账款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销售收入和回笼的实现,包括了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及应收账款的管理。由总经现负责销售体系,为最终责任人;营销部门负责市场进行预测和分析,编制并实施销售计划,保证货款的回笼。目前公司从客户的资格条件管理、价格审批管理、合同管理、订单交付管理、产品库存和发放管理、发票管理、售后管理、异地库存管理等均有流程且按照流程有效执行,为公司长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设立专人对应收账款的信贷风险进行监控、评估,对客户进行分级分类管理,针对不同信贷风险等级的客户采取不同的信用评级、风险评估和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坏账风

险。

(17)固定资产管理。公司有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和部门。公司对固定资产管理从立项、选型、合同、价格确定、试运行、验收、运行、报废等方面均有相应流程和相应的权限,各级管理部门根据权限对固定资产投资过程进行管理。同时,对固定资产的投资效果按不同的投资金额由相应部门进行效果评价。保障了固定资产投资从立项开始到最后运行效果全过程的生命周期管理。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汇率风险。公司应对复杂的汇率环境,运用风险识别方法,对各种币种的汇率走势有效地进行了识别,虽相应地应用了远期结售汇等金融工具操作,对汇率风险防范有一定的规避作用,但目前缺少对汇率方面研究的专业性人士,汇率风险对财务影响带来损失中有限的,基本上还停留在财务人员对汇率的分析、识别、汇报。

(2)经营风险。在采购和营销方面的风险预警机制等方面也取得了非常大的成效。公司由采购部牵头组织应对原材料的采购风险,尤其是对公司影响较大的铝锭等大宗物资采购的风险评估,涉及包括国家政策出台、价格变动趋势、市场库存及期货变化给公司采购成本的影响,把风险情况及时反馈给公司各级领导,使管理层快速果断形成正确决策,有效降低了公司的采购成本。

营销部注重客户信贷风险管理和市场风险管理。公司设立专人对应收账款的信贷风险进行监控、评估,对客户进行分级分类管理,针对不同信贷风险等级的客户采取不同的信用评级、风险评估和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坏账风险。另外公司对客户的报价采取与主要原材料铝锭市场价和市场外币汇率相挂钩的方式,有效降低了通货膨胀和汇率升值给公司带来的的经营风险,更好地应对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利润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超过利润总额1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如果小于利润总额10%,超过5%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小于利润总额的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如果小于资产总额1%,超过0.5%,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 控制环境无效;

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

③ 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④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⑤ 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的定量标准主要根据缺陷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确定。如果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超过利润总额1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如果小于利润总额10%,超过5%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小于利润总额的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

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纳入评价的单位于2024年12月26日前全部完成了自评工作及自评报告,报告中未发现重大财务或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对于发现的一般性缺陷均进行了整改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前对存在的缺陷进行了第二次测试,且均已整改。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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