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核查,对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全体监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对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共召开9次会议,各位监事任职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合法、独立、透明。
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 届次 | 日期 | 标题 |
1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1月9日 | 1、《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
2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4月23日 | 1、《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6、《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7、关于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 |||
8、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 |||
9、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 |||
10、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11、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12、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1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1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
15、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的议案 | |||
3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年4月25日 | 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4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年6月12日 | 1、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
2、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3、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4、关于新增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 |||
5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年6月27日 | 1、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
2、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 |||
3、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4、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5、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6、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
6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年7月16日 | 1、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7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年8月28日 |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8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4年9月18日 | 1、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
2、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9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1、《2024年三季度报告》 |
2、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 |||
3、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现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决策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项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并得到有效执行,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
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持续履行财务监督职责,通过定期审查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体系及运作实施了系统性监督。经审阅确认,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运作流程规范严谨,财务报表编制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三)定期报告编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履行定期报告审阅职责,通过核查编制流程、数据来源及披露内容,对董事会提交的2024年度各期定期报告实施了全面审阅程序。经审阅确认,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各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公司聘请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其审计过程符合独立审计准则要求,审计结论有效验证了公司财务信息的可靠性与合规性。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公司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单笔金额及累计金额均未达到单独审议披露标准。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共同确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履行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监督职责。经审慎核查,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业务均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未发现存在违反担保管理制度的行为。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
司担保业务未对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亦未出现资产损失情形,相关担保活动符合监管要求与公司治理规范。
(六)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均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经审阅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经营特点,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为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提供保障,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2024年度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未发现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指引的情形。
(八)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范信息传递流程,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做好内幕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员严格遵守该制度,报告期内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履行监督职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切实执行既定战略部署。通过常态化监督机制的完善,确保董事会、
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的列席参与,重点关注重大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以专业手段保障公司治理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全体监事将系统加强专业能力建设,积极参加监管机构与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不断提升监督检查技能,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并坚持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