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韩曦先生具备《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规定的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
韩曦先生当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韩曦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韩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