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5 证券简称:三角防务 公告编号:2025-043
债券代码:123114 债券简称:三角转债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52号文核准,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面值总额904,372,7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9,043,727.00张,期限6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904,372,7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11,382,632.54元,实际到账资金892,990,067.46元。此外,公司需支付其他上市费用2,853,969.11元,扣除上述费用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90,136,098.35元。
截至2021年5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370号《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73,867,160.42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46,695,910.13元;于募集资金到位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9,291,532.89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17,763,017.25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71,456,953.61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78,659,746.5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83,281,780.20元。
(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966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万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
33.6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1,683,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25,702,830.18元,实际到账资金1,657,297,169.82元。此外,公司需支付其他上市费用5,641,509.44元,扣除上述费用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651,655,660.38元。
截至2022年12月28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2]00097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63,134,999.47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30,225,330.34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3,041,419.98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19,868,249.1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62,971,479.6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年6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安阎良区支行、平安银行西安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西安市长缨西路支行、宁夏银行西安西大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南大街支行和招商银行西安枫林绿洲支行,上述六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职责履行良好。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1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大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职责履行良好。
2023年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锦业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职责履行良好。2023年11月,公司、上海三角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职责履行良好。
2023年12月,公司、上海三角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职责履行良好。
2024年1月,公司、上海三角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职责履行良好。
2024年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西大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职责履行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至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阎良区支行 | 26150101040016036 | 150,000,000.00 | 2,960.00 | 活期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15685511528600 | 150,000,000.00 | 11.55 | 活期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长缨西路支行 | 961009010023658922 | 150,000,000.00 | 44,359.91 | 活期 |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西大街支行 | 1200000608174 | 100,000,000.00 | 180,143,659.33 | 活期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大街支行 | 61050186250000001909 | 150,000,000.00 | 124,002.15 | 活期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枫林绿洲支行 | 999012023010205 | 192,990,067.46 | 2,966,787.26 | 活期 |
合计 | 892,990,067.46 | 183,281,780.20 |
注:
1、初时存放金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2,853,969.11元;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83,281,780.20元,其中,银行活期存款余额为183,281,780.20元。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至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大街支行 | 61050186250000002387 | 1,657,297,169.82 | 2,106,319.73 | 活期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锦业路支行 | 11462000000350466 | 2,151,946.39 | 活期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29916025410663 | 24,561,491.74 | 活期 |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2077330153000218 | 136,523.19 | 活期 | |
宁夏银行西安西大街支行 | 1200001873527 | 608,015,198.62 | 活期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 | 216560100100056387 | - | 活期 | |
合计 | 1,657,297,169.82 | 636,971,479.67 |
注:
1、初时存放金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5,641,509.44元;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962,971,479.67元,其中,银行活期存款余额为636,971,479.67元,326,000,000.00元为购买理财产品。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1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其中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6,000万元)及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4年8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其中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8,000万元)及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年度内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投资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资金来源 | 是否赎回 |
1 | 宁夏银行 | 对公存款(代码:240130010841) | 29,289.00 | 2024.1.30 | 2024.8.1 | 1.50%至3.40% | 募集资金 | 是 |
2 | 长安银行 | 协定存款 | 36,000.00 | 2024.4.15 | 2024.6.24 | 1.35%至3.40% | 募集资金 | 是 |
3 | 宁夏银行 | 对公存款(代码240130010841) | 1,190.66 | 2024.5.7 | 2024.8.1 | 1.50%至3.40% | 募集资金 | 是 |
4 | 宁夏银行 | 对公存款(代码240130010841) | 70.03 | 2024.5.8 | 2024.8.1 | 1.50%至3.40% | 募集资金 | 是 |
5 | 渤海银行 | 渤海银行(22163)号理财产品 | 20,000.00 | 2024.5.27 | 2024.11.25 | 3.20% | 募集资金 | 是 |
6 | 招商银行 | 交银理财稳享灵动慧利日开2号(90天持有期)安鑫版 | 5,000.00 | 2024.5.28 | 2024.9.11 | 2.60%至4.00% | 募集资金 | 是 |
7 | 招商银行 | 交银理财稳享固收精选日开12 号(180天持有期)理财产品 | 5,000.00 | 2024.5.28 | 2024.11.26 | 2.70%至3.50% | 募集资金 | 是 |
8 | 招商银行 | 招银理财招赢日日金33号现金管理类理财计划(产品代码:8973) | 5,000.00 | 2024.5.29 | 2024.9.10 | 2.54% | 募集资金 | 是 |
9 | 长安银行 | 季稳年增 | 16,667.00 | 2024.6.28 | 2024.9.6 | 2.95% | 募集资金 | 是 |
10 | 宁夏银行 | 对公存款(代码:240130010841) | 18,200.00 | 2024.7.1 | 2024.8.1 | 1.50%至3.40% | 募集资金 | 是 |
11 | 宁夏银行 | 对公存款(代码:240808011854) | 49,378.00 | 2024.8.13 | 2024.9.9 | 1.20%至3.10% | 募集资金 | 是 |
12 | 宁夏银 | 对公存款(代 | 28,932.00 | 2024.8.14 | 2024.9.9 | 1.20%至3.10% | 募集资金 | 是 |
行 | 码:240808011854) | |||||||
13 | 渤海银行 | 渤海银行(22174)号理财产品 | 5,000.00 | 2024.10.31 | 2025.2.7 | 2.65% | 募集资金 | 是 |
14 | 渤海银行 | 渤海银行(22175)号理财产品 | 4,000.00 | 2024.11.8 | 2025.2.14 | 2.65% | 募集资金 | 是 |
15 | 渤海银行 | 渤海银行(22176)号理财产品 | 20,000.00 | 2024.11.26 | 2025.3.5 | 2.75% | 募集资金 | 是 |
16 | 渤海银行 | 渤海银行(22177)号理财产品 | 3,600.00 | 2024.11.28 | 2025.3.7 | 2.75% | 募集资金 | 是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金额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65,165.57万元,少于募集说明书中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金额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航空精密模锻产业深化提升项目 | 32,541.27 | 29,891.46 | 29,891.46 |
2 | 航空发动机叶片精锻项目 | 52,646.02 | 48,868.56 | 48,868.56 |
3 | 航空数字化集成中心项目 | 70,716.38 | 65,871.33 | 37,405.55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0 | 60,000.00 | 49,000.00 |
合计 | 215,903.67 | 204,631.35 | 165,165.57 |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
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开展大飞机零部件装配业务的议案》和《关于新设立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
1、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三角航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募投项目“航空数字化集成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将与上海三角航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实施航空数字化集成中心项目。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为航空数字化集成中心项目,除此之外,上述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不发生变化。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航空数字化集成中心项目 | 70,716.38 |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 | 37,405.55 |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三角航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上海市 | 37,405.55 |
2、使用募集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为推动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共50,0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不超过37,405.55万元)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三角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调整投资总额及投资明细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航空数字化集成中心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调整投资总额及投资明细事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航空发动机叶片精锻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航空发动机叶片精锻项目的实施地点事项。
1、航空数字化集成中心项目变更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投资总额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实施方式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投资总额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实施方式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航空数字化集成中心项目 | 70,716.38 |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三角航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上海市 | 自建场地 | 37,405.55 | 53,680.58 | 上海三角航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市 | 租赁场地 | 37,405.55 |
2、航空发动机叶片精锻项目变更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航空基地二期宏腰路以北、规划六路以东变更为陕西省西安市航空基地蓝天二路8号。
(四)变更航空数字化集成中心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度
2025年4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航空数字化集成中心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对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航空数字化集成中心项目”的建设内容和投资总额进行变更。
1、建设内容变更情况
项目名称 | 变更前 | 变更后 |
航空数字化集成中心项目 | 航空数字化集成中心项目拟新建机翼前缘组件装配生产线、后缘组件装配生产线、壁板组件装配线、活动翼面组件装配生产线和车间智能管控系统。 | 拟建设生产线:飞机中后机身(包括中后机身、后机身前段、后段壁板及地板组件等)装配生产线和车间智能管控系统。 |
2、投资额度变更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航空数字化集成中心项目 | 53,680.58 | 37,405.55 | 10,031.91 | 8,273.10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航空发动机叶片精锻项目、航空数字化集成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不及预期。
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定期报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不及预期的情况和原因。
2、半年度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存在将募集资金转入一般户,并通过一般户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截至2024年8月31日,发行人存在109,977.00万元募集资金在一般户进行现金管理,分别为招商银行15,000.00万元、宁夏银行78,310.00万元、长安银行16,667.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与一般户混同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8月31日,招商银行存在15,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与9,000.00万元自有资金混同现金管理,长安银行存在16,667.00万元募集资金与43,333.00万元自有资金混同现金管理。
(2)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期限超过12个月的情形。存在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超过12个月的情形。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在华夏银行购买5,000.00万元3年期可转让大额存单,2023年3月1日在华夏银行购买共计25,000.00万元3年期可转让大额存单。2024年2月28日转让大额存单收回本息5,162.22万元,2024年3月1日转让大额存单收回本息24,780.80万元,2024年3月2日转让大额存单收回本息1,032.62万元。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完成整改,具体如下:
(1)2024年9-12月,公司已将招商银行15,000.00万元及对应的利息、宁夏银行78,310.00万元及对应的利息、长安银行16,667.00万元及对应的利息转回至专户。公司已设置募集资金理财专户进行现金管理。
(2)2024年3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期限超过12个月的情形已整改完毕。后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均为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
(3)保荐机构已组织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募集资金法律法规及监管案例的学习,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运行。
特此公告。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8
附表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90,136,098.3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8,659,746.5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73,867,160.4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先进航空零部件智能互联制造基地项目 | 否 | 890,136,098.35 | 890,136,098.35 | 278,659,746.54 | 773,867,160.42 | 86.94 | 2025.6.30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890,136,098.35 | 890,136,098.35 | 278,659,746.54 | 773,867,160.42 | 86.94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无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无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890,136,098.35 | 890,136,098.35 | 278,659,746.54 | 773,867,160.4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为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的利益,经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先进航空零部件智能互联制造基地项目的完成时间由2023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公司项目的实际进度情况,经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先进航空零部件智能互联制造基地项目的完成时间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预计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将使用完毕。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否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669.5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16.53万元,置换金额共计4,886.12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10138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83,281,780.20元,其中,银行活期存款余额为183,281,780.20元。剩余资金将根据承诺投资项目的进展投入使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详见“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
附表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651,655,660.3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19,868,249.1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63,134,999.4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航空精密模锻产业深化提升项目 | 否 | 298,914,600.00 | 298,914,592.82 | 39,608,881.40 | 229,847,190.64 | 76.89 | 否 | ||||
航空发动机叶片精锻项目 | 是 | 488,685,600.00 | 488,685,588.28 | 2,392,586.68 | 33,798,027.76 | 6.92 | 是 | ||||
航空数字化集成中心项目 | 是 | 658,713,300.00 | 374,055,491.03 | -12,133,207.18(注1) | 9,489,792.82 | 2.54 | 是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600,000,000.00 | 489,999,988.25 | 489,999,988.25 | 489,999,988.25 | 100.00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046,313,500.00 | 1,651,655,660.38 | 519,868,249.15 | 763,134,999.47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无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无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2,046,313,500.00 | 1,651,655,660.38 | 519,868,249.15 | 763,134,999.4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航空发动机叶片精锻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6.92%,未达到计划使用进度,主要原因系:(1)2024年4月19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航空航空发动机叶片精锻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航空发动机叶片精锻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航空基地二期宏腰路以北、规划六路以东变更为陕西省西安市航空基地蓝天二路8号。新实施地点为公司已有场地,不再涉及原计划新购买土地及相关配套建设,导致本项目相关土地建设投资金额减少;(2)考虑到发动机叶片为公司新进入的产品细分领域,公 |
司审慎控制项目投资进度并缩减项目设备的采购规模,以保证项目建设进度与市场订单需求相匹配。综上,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差异。公司将尽快对本项目的投资规模等重新进行论证,并及时进行公告;如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将及时进行调整,并披露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2、航空数字化集成中心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2.54%,未达到计划使用进度,主要原因系:(1)2024年4月19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航空数字化集成中心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调整投资总额及投资明细,实施方式由自建场地实施变更为租赁场地实施,不再涉及原计划新购买土地及相关配套建设,导致本项目相关土地建设投资金额减少。(2)本项目原计划新建机翼前缘组件装配生产线、后缘组件装配生产线、壁板组件装配线、活动翼面组件装配生产线和车间智能管控系统。在项目开展过程中,由于机翼装配技术工艺难度高、已有厂家成功导入国产大飞机供应链、业务招标等因素,公司飞机机翼相关组件装配导入国产大飞机供应链面临较大不确定性,故暂缓了相关设备的采购。2024年以来,公司通过市场需求调研、自身业务分析以及与客户沟通,公司对开展机身后段装配业务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市场论证。公司2025年4月披露《关于变更航空数字化集成中心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度的公告》,本项目的投资总额调整为10,031.91万元,其中8,273.10万元来源于募集资金。2025年公司预计投资金额为7,324.12万元。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航空发动机叶片精锻项目:考虑到发动机叶片为公司新进入的产品细分领域,公司审慎控制项目投资进度并缩减项目设备的采购规模,以保证项目建设进度与市场订单需求相匹配。 航空数字化集成中心项目:本项目原计划新建机翼前缘组件装配生产线、后缘组件装配生产线、壁板组件装配线、活动翼面组件装配生产线和车间智能管控系统。在项目开展过程中,由于机翼装配技术工艺难度高、已有厂家成功导入国产大飞机供应链、业务招标等因素,公司飞机机翼相关组件装配导入国产大飞机供应链面临较大不确定性,故暂缓了相关设备的采购。2024年以来,公司通过市场需求调研、自身业务分析以及与客户沟通,公司对开展机身后段装配业务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市场论证。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开展大飞机零部件装配业务的议案》和《关于新设立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调整航空发动机叶片精锻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航空发动机叶片精锻项目的实施地点和航空数字化集成中心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调整投资总额和投资明细事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3,041.40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大华核字[2023]0010184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962,971,479.67元,其中,银行活期存款余额为636,971,479.67元,326,000,000.00元为购买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详见“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
注1:因变更航空数字化集成中心项目的项目实施地点,转回2022年支付的土地使用权款21,623,000.00元,故项目本年度投入金额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