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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迪特: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经营概况

2024年,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1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的基础上,成功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数量为19,029,382股。公司股票于2024年6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交易(股票代码:301580)。这一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公司发展迈入全新阶段。在此过程中,公司全体股东给予了大力支持,董事会、经营管理团队及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共同推动了公司资本运作与业务发展的新跨越。

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团队紧密围绕公司战略部署以及年度经营目标,秉承“为客户创造价值;以奋斗者为本;自省、创新、诚信、合作”的核心价值观,攻坚克难,积极推进主营业务的发展,努力提升经营质量,规范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816.52万元,同比增长13.81%;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49.17万元,同比增长2.4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71.01万元,同比增长9.35%。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达到228784.35万元。

二、2024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所有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做出的会议决议都合法有效。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审议内容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1月4日1.《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3月4日1.《关于公司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差异情况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4.《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与景德镇万微新材料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成立纳极(秦皇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3月18日《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4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4月9日.《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提请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13.《关于续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4.《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4月26日1.《关于公司2024年1-3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5月16日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7月16日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8月15日《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8月29日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5.《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0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10月25日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董事会及时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并确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具体实施,切实维护股东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类型召开日期审议内容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1月19日1.《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
22023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4月29日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5月31日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8月2日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5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9月18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职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并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审查内控制度,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就公司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相关会议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报告期内不存在审计委

员会委员对于审议议案存在反对意见的情况。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并对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监督公司薪酬管理与执行。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与审议,充分发挥专业性作用,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的独立董事均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充分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相关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等重要事项,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地发表看法和观点,对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报告期内,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讨论与审议。还通过参加会议、现场办公、电话沟通等方式与公司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等情况,履行应有的监督职能。

三、2025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尽责,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支持和推动公司管理层全面完成各项经营指标,实现全体股东和

公司利益最大化。为保证2025年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 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

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规范运作并高效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更多的依据,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以及工作规范性;继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规范治理架构,加强内控管理制度的落实,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

(二) 支持公司高质量发展

全面落地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指引,加大分红和回购激励约束,推动公司关注长期可持续发展。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提升公司在绿色转型、智能制造等领域的竞争力。

(三) 透明规范的信息披露

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规范性,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四)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高透明度,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业绩说明会等多渠道多形式并举,传递公司愿景及与投资者共谋发展的经营理念,建立更为完善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同时,公司将切实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确保中小股东权益得到平等保护,保障公司

与广大股东的利益。2025年,董事会将充分发挥公司治理和重大事项决策的核心作用,积极关注行业发展,积极顺应资本市场改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科学高效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响应国家战略与社会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推动公司在新质生产力、“双碳”目标、医疗科技创新等方面积极布局重大项目,推动高质量发展。在稳就业、促健康、扩大内需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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