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爱迪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爱迪特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1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2.938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4.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537.07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131.5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6月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6月21日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15Z001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金额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爱迪特牙科产业园-口腔CAD/CAM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 | 23,531.63 | 23,531.63 | 23,531.63 |
2 | 数字化口腔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 26,446.92 | 26,446.92 | 26,446.92 |
3 | 爱迪特牙科产业园-研发中试基地项目 | 16,874.22 | 16,874.22 | 16,874.22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28,651.19 | 28,651.19 | 9,278.80 |
合计
合计 | 95,503.96 | 95,503.96 | 76,131.57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4)。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公司“爱迪特牙科产业园-研发中试基地项目”投资规划形成时间较早,其可行性方案是根据当时公司的实际需求以及预计的未来发展需要做出的。近年来,随着项目建设的正式推进实施,公司根据行业技术升级迭代后的实际建设需要及行业发展趋势,出于审慎考虑,对项目所需采购设备及对应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再梳理及统筹优化,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高效化及规范化,决定调整“爱迪特牙科产业园-研发中试基地项目” 后续的设备购置费、软件购置费、研发费用的金额,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保持不变。
综上,为提高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当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决定对上述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情况
结合目前行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拟调整“爱迪特牙科产业园-研发中试基地项目” 内部投资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调整前投资额 | 调整后投资额 | 变化额 |
1 | 建设性投资 | 11,090.16 | 5826.51 | -5,263.65 |
2 | 软件购置费 | 216.96 | 234.00 | 17.04 |
3 | 研发费用 | 4,877.60 | 10,124.20 | 5,246.60 |
4 | 土地购置费 | 135 | 135.00 | - |
5 | 基本预备费 | 554.51 | 554.51 | - |
合计 | 16,874.22 | 16,874.22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涉及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的变更,该项目总体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爱迪特牙科产业园-研发中试基地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爱迪特牙科产业园-研发中试基地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变更“爱迪特牙科产业园-研发中试基地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事项是公司基于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必要调整,有利于募集资金安全合理运用,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铁 周俊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