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履行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2024年1月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2项议案。
2.2024年3月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差异情况的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与景德镇万微新材料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4项议案。
3.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4.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7项议案。
5.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1-3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6.2024年7月1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4项议案。
7.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8.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4项议案。
9.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2项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2024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和授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比较合理规范;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公司重大决策科学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
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基本健全,内控制度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全体监事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4.审议监督公司的重大事项
监事会审查监督了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事项,认为:公司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5.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制订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当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有效。
6.审议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独立性和有效性,确认续聘程序合规性合法性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聘任的外部审计机构具备独立性和有效性的要求,公司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合规。
7.审议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
2024年,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公司2024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6,460.97万元。其中,公司向景德镇万微新材料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总金额6,460.97万元。
三、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勤勉尽责,结合公司2025年度的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严格履行职责,监督董事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保障公司各项运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同时,根据新《公司法》相关规定,支持监事会职能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过渡,确保审计委员会顺利承接职责及公司治理结构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召集召开监事会会议,做好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
2.严格履行监督职能,持续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资产管理状况、生产成本进行监
督检查,重点强化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提高。
3.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监督,重点就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制度的执行等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