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补充流动资金,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及子公司北京中润谦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北京谦盛”)分别于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25日与司兵兵女士签署《借款协议》,借款金额总计1,205,600元。司兵兵女士为公司职工监事,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及子公司向司兵兵女士借款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姓名:司兵兵
关联关系:司兵兵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2024年7月31日,公司与司兵兵女士签署《借款协议》,公司向司兵兵女士借款人民币535,600元,用于代付房租物业费,借款期限自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借款期限以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为准,借款年利率5%。
2、2024年8月25日,北京谦盛与司兵兵女士签署《借款协议》,北京谦盛向司兵兵女士借款人民币670,000元,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借款期限自2024
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借款期限以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为准,借款年利率5%。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从关联方借款以同期贷款市场利率为基础,经协商确定借款年利率为5%,交易定价合理。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主要为短期解决公司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2024年12月16日,该借款已结清。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合同审批流程,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程序,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六、与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职工监事司兵兵女士除上述交易及领取职工相关薪酬外,公司与司兵兵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次补充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全体独立董事全部同意。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补充审议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