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8日,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杭州市临平区临平大道592号公司会议室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出席会议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共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现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适用法律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适用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合法、合规;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股东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公司优秀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激励对象符合适用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等适用法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以及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该等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
不少于10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二、关于《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的核查意见经审核公司本次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股份数量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因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三、关于《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股份数量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因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