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2024年度
考核条件未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2024年度考核条件未达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简述
1、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了上述事项。
2、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计划获得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决定或处理与本计划相关的事项。
3、2025年4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2024年度考核条件未达成的公告》,根据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2024年度考核条件未达成,公司本年度将不提取用于持股计划的专项基金。
二、关于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2024年度考核条件未达成的说明
根据《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当年专项基金提取的条件之一。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2024年度业绩考核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对应考核年度 | 以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对应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A) | 对应考核年度归母扣非净利润 | |
目标值 (Am) | 触发值 (An) | ||
2024 | 10% | 5% | 不低于2023年归母扣非净利润 |
注:上述“归母扣非净利润”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根据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1,212,654,220.22元,同比2023年上升0.10%,归母扣非净利润为1,455,592,192.81元,同比2023年下降8.08%,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2024年度考核条件未达成,公司本年度将不提取用于持股计划的专项基金。
三、本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2024年度考核条件未达成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也不会影响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