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晓明先生、陈家声先生、刘学民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晓明先生、陈家声先生、刘学民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提交的相关独立性自查情况,上述人员2024年度除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外,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