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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科达: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程)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程)本人刘程,作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刘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年12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曾就任深圳凤凰置业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宇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年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6次,董事会会议9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任职期间报告期内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任职期报告期内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刘程9810066

2024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依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召开的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并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本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由公司组织召开的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出席日常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等议事程序、内容进行了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本人将根据工作制度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义务。

综上,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共参加了7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未委托出席或缺席任一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工作细则和《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参加了应参加的全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及风险防控等问题进行沟通并提出建议,在审计过程中积极了解审计进度及相关情况,与财务总监、年审注册会计师保持有效的沟通,督促审计机构按时提交高质量的审计报告,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投票表决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六)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现场调查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和其他时间对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了解,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本人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内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状况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现场工作时间20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公司各产业板块的生产经营状况,并提供相应的资料文件,使本人能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

本人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定期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均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对关键事项充分发表意见,保证定期报告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积极参加会议,关注财务报告的合规性。

3、内部控制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编制,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本人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聘任审计机构

2024年,公司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本人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利润分配

本人认为,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状况,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6、债务重组

本人对公司出售原子公司的后续回款进行债务重组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关注交易的减免债务金额及合理性,以及交易对手方的回款期限、公司拟采取的回款保障措施等问题。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本次债务重组的回款进度,确保交易对手方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回款。

7、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完成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履历,在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兼职等情况后,本人认为相关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忠实、勤勉履职,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独立董事:刘程

2025年4月22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程)》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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