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陕西华达: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1517 证券简称:陕西华达 公告编号:2025-005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拟对注册资本进行变更,由人民币108,026,700元变更为人民币151,237,380元,同时对《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8,02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预计转增43,210,68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49,495.20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按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以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为前提,2024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成后,预计公司总股本将由108,026,700股变更为151,237,38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为准),故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8,026,700元变更为人民币151,237,380元。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由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2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下简称“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于2000年8月10日在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000719735454Y。
3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802.67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123.738万元。
4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之规定,设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要为党组织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机构、经费等条件支持。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5第四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6新增第四十二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其所持有或者实际支配的公司股票的,应当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及其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的承诺。
7新增第四十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一)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制权或者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履行所作出的公开声明和各项承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豁免;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主动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重大事件; (四)不得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五)不得强令、指使或者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六)不得利用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与公司有关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从事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不得通过非公允的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本章程的其他规定。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担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任公司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适用本章程关于董事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行为的,与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8第一百零二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百零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 (五)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关联关系的关联人,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适用本条第(五)项规定。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9第八章 党组织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党组织设书记1名,其他党组织成员若干。董事长、党组织书记原则上由同一人担任。符合条件的党组织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党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及《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履行如下职责: (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公司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组织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或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四)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第八章 党总支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会。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公司党总支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党总支委员成员5名,设党总支书记1名,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 第一百六十六条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一般由党员负责人担任党总支书记和委员,符合条件的党总支委员会成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总支委员会。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制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集体研究把关清单。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总支集体研究把关后,再由董事会等按照职权和规定程序作出决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党总支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要职责是: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挥战斗堡垒作用。前置研究讨论董事会经理层有关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五)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公司各项任务; (二)按照规定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本单位负责人开展工作; (三)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监督党员、干部和企业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财经人事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六)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 (七)讨论和决定党总支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要事项。

注:《公司章程》中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或”改为“或者”、条款编号、标点的调整等,不再一一对比。因本次修订有新增、调整条文、条款,故后续各条文、条款序号以及引用其他条文、条款

的序号也相应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的《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相关事宜。本次工商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