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5)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6)截至2024年末,中审亚太拥有合伙人数量93人、注册会计师数量482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180余人。
(7)2024年度经审计总收入70,397.6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68,203.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0,108.98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40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069.23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2家,中审亚太具备上市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审亚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8,510.7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40,000万元,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审亚太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审理中的诉讼案件如下:
序号 | 诉讼地 | 诉讼案由 | 诉讼金额 | 被告 | 案情进展 |
1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公准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 | 人民币约300万元 | 15个机构及个人,要求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 一审开庭判决无赔付责任后,部分原告上诉,并于2024年5月10日和10月10 |
通合伙)承担连带责任 | 日二审开庭完毕,二审结果暂未做出 |
3、诚信记录
(1)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中审亚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均已整改完毕。
(2)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中审亚太20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中审亚太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聘任程序
2025年1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2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依协议约定支付审计费用。
三、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审亚太严格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和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出具了专项审核说明。
中审亚太审计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中审亚太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加加食品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亚太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中审亚太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