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全世)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陈全世作为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在2024年的工作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陈全世,男,194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清华大学汽车工程专业,本科学历。1970年3月至2010年10月,历任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副教授、教授、汽车工程系主任、机械学院副院长等;2003年3月至2007年3月,任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4月至2017年5月,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3月至2022年6月,任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4月至2025年3月,任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
4月至2024年4月,任敏实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UPowerLimited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或其主要股东、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1、董事会
2024年度,本人出席了8次董事会,没有缺席情形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股东大会
2024年度,本人出席了1次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情形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会议情况并获取相关资料,对提交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予以认真审议,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本人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内,本人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关于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及房产的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按照规定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成员2024年薪酬、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本人恪尽职守,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查,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
观、审慎的前提下行使表决权,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对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深入了解的前提下,适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助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在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过程中,本人忠实勤勉、积极认真地履行职责,审议了外部审计机构的年报审计工作报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年报审计工作中的监督作用;与公司经营层、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了解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和重点事项,重视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审计进度,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不定期实地现场检查等形式,实地走访公司经营场所、参观公司产线实际运行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状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和监督,现场听取管理层的相关汇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得到了公司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等相关人员的配
合和支持,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有效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对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且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审议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主要为实际控制人为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或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我们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次担保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可有力保证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风险可控。
(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五)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六)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5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
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全世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