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颜节礼)
本人作为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就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颜节礼,197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江南大学会计系讲师、江南大学财务处副处长、武汉大学访问学者,现任江南大学会计系副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和5次股东大会,自2024年6月3日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至报告期末,公司召开会议及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表: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 次数 | 缺席董事会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出席次数 |
颜节礼 | 6 | 6 | 0 | 0 | 0 | 否 | 2 | 1 |
注: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因执行公务请假,事前向公司履行了书面请假手续。2024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主动获取并了解做出决策所需的信息,为董事会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提出合理建议,审慎行使表决权。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财务总监聘任、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报告等议案;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均按时出席,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本人任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1次,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本人亲自出席,没有委托或缺席会议的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人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重点事项进行沟通,积极跟进和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与公司进行交流、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情况及整体运营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制度建设等情况,自2024年6月3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2024年12月,本人累计现场工作11天;并通过电话、微信等通讯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各项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时获得了充分的支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积极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要求,认真学习与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江苏证监局等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加深了对公司法人治理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增强风险责任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2024年度,本人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充分学习了董监高的职责、义务和行为规范,以及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对本人履职能力的提升发挥了积极作用。
4、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中小投资者关注与诉求。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公正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4、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2024年本人任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会计差错更正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对数字营销业务的收入确认中涉及“总额法”和“净额法”的适用性进行了自查,将2022年至2024年9月数字营销业务中的部分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年度的财务数据。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及相关文件,积极与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发展质量的持续提高,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颜节礼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