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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2024年度独董述职报告(周宇-已离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宇)

本人作为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因董事会换届选举于2024年6月离任。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周宇,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无锡庆丰集团维新漂染有限公司IT工程师,无锡大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历任审计员、审计部副部长;现任无锡大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质量风险委员会主任及监事。2018年6月至2024年6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会议,其中,临时股东大会召开2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1次。本人均按时出席上述会议。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其中,现场出席会议3次,报告期内没有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审议了定期报告披露、内部控制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报告等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等议案;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均按时出席,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本人任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3次,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本人亲自出席,没有委托或缺席会议的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4、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提出意见建议等,得到及时反馈。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除《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与本人有关联,已进行回避表决外,其他议案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 定期报告披露、内部控制情况及利润分配情况

2024年本人任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

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核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诚信执业。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2024年度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薪酬方案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4. 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29.15万股限制性股票。

5. 提名董事情况

2024年本人任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届满,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和其他便利条件,通过查阅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座谈交流和通过电话及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等有关人员保持联系来履行职责。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公司的规范运作等方面向管理层提出意见与建议,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

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保持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人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重点事项进行沟通,积极跟进和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方式开展了8次现场工作,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动态及信息披露情况。通过查阅资料、与管理层沟通等途径深入了解公司运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协助本人履行职责。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4、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勤勉履职,通过深入调研公司运营状况,运用专业经验审慎审议各项议案,为公司治理提供独立意见。2024年6月换届后,本人已卸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特此对任职期间获得公司的支持与配合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周宇2025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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