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线上线下:2024年度独董述职报告(王学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学华)本人作为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现就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王学华,196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法律专业人士。曾任江苏金渠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现任江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汇业(无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和5次股东大会,自2024年6月3日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至报告期末,公司召开会议及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表:

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 次数缺席董事会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本报告期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出席次数
王学华6240022

2024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

勉尽责义务。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主动获取并了解做出决策所需的信息,为董事会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提出合理建议,审慎行使表决权。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财务总监聘任、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报告等议案;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均按时出席,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本人任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1次,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本人亲自出席,没有委托或缺席会议的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人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重点事项进行沟通,积极跟进和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与公司进行交流、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情况及整体运营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制度建设等情况,自2024年6月3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2024年12月,本人累计现场工作8天;并通过电话、微信等通讯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各项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时获得了充分支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切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重视履行职责能力的提升,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股东权益保护的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

3、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中小投资者关注与诉求。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公正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4、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2024年本人任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符合公

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会计差错更正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对数字营销业务的收入确认中涉及“总额法”和“净额法”的适用性进行了自查,将2022年至2024年9月数字营销业务中的部分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年度的财务数据。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了明确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其他同事在本人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有效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助力公司提高董事会决策合理性、合规性、科学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履行应尽的职责。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学华2025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