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3 证券简称:瑞晨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1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203.84万元, 报告期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660.85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788.27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年度无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805.87万元。根据利润分配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分配总额和比例的要求,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805.87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满足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鉴于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14,328,358.40 | 10,746,268.80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2,038,353.99 | 30,516,567.53 | 50,349,546.72 |
研发投入(元) | 31,942,465.80 | 38,181,189.16 | 33,087,814.70 |
营业收入(元) | 282,272,870.82 | 341,248,991.44 | 438,636,236.71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06,608,549.51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78,058,695.48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5,074,627.2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6,275,920.0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5,074,627.2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元) | 103,211,469.6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9.72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及流动资金需求,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将一如既往地重视投资者回报,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稳定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