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认为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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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瞳光学: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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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9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认为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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