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则,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检查董事、高管人员履职情况等,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董事、高级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监事会2024年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十二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1 | 2024年1月30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1、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 | 2024年2月5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 1.04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1.05 回购股份的种类 1.06 回购股份的用途 1.07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1.08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09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1.10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11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授权 |
3 | 2024年3月12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1、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4 | 2024年4 | 第三届监事会第 |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
月24日 | 二十次会议 | 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9、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5 | 2024年5月15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 1.04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1.05 回购股份的种类 1.06 回购股份的用途 1.07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1.08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09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1.10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11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授权 |
6 | 2024年6月14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东莞市宇瞳玖洲光学有限公司8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7 | 2024年8月29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8 | 2024年10月29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9 | 2024年11月6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1、关于提前赎回宇瞳转债的议案 |
10 | 2024年12月5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提名李赞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1.02提名姚帅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
11 | 2024年12月23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12 | 2024年12月30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和审核,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相关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决策程序、决议事项以及决议的执行进行了严格监督,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监督。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地履行其职责,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全体监事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规范使用,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的规定进行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定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其相关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情形,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勤勉尽职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确保公司依法运作、规范发展,切实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