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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瞳光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孔祥婷)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孔祥婷,作为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因第三届董事会届满离任,自2024年12月23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孔祥婷女士,独立董事,198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管理学博士。2005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商学院会计学专业,获管理学学士学位。2014年毕业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14年9月至2015年6月在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院访问。2015年7月入职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现任会计学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并担任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2024年12月担任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

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应参加次数以现场/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列席次数缺席次数
孔祥婷111100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就关键问题在评议和核查后,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1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2024年1月30日1、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查意见同意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2024年4月24日1、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审查意见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查意见 4、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查意见 5、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审查意见 6、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查意见同意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6月14日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东莞市宇瞳玖洲光学有限公司80%股权暨关同意
第三次会议联交易的议案
4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2024年10月29日1、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专门委员会本年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4400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积极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2024年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3月12日1、审议公司审计部2023年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年度工作计划同意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4月12日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7、审议《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同意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2024年8月27日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公司审计部2024年上半年工作同意
十二次会议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10月29日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公司审计部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同意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23日履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满足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的要求,符合相关要求。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注重持续的专业发展和能力提升,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并积极参加证监会、深交所、上市协会等举办的相关培训,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独立董事,始终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力率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考量,并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深入沟通,以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我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坚决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

独立董事:孔祥婷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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