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反映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单位:元
类别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信用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填列)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08,931.93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7,498,770.39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166,358.64 | |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 | 8,130.90 | |
资产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填列) |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4,574,825.68 |
合计 | -44,340,755.74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具体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测算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公司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一)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资产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租赁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并确认损失准备。此外,对合同资产、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减值损失。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资产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资产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资产,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二)存货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证监会相关规定,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资产减值测试,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434.08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利润总额4,434.08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