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通过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4月26日 |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7.《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9.《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关于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12.《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6月24日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8月20日 |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8月30日 | 《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10月29日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12月13日 |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
二、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现根据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严格的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亦无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延续至本报告期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和必要的业务往来,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并通过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仔细核查,并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经营的各个流程、
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回购公司股份的意见
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3.94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监事会对定期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截至本意见提出之日,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内幕交易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监事会将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保证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持续规范。
监事会将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和掌握公司生产经营、重大决策及其他重点事项情况,做好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的监督工作,促进公司内控制
度的不断完善,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同时,公司监事会也将加强自身在业务规则和履职能力方面的学习,以更好地对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确保实现公司稳定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