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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现金分红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注2)0
回购注销总额(元)83,885,599.68(注1)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52,977,351.75360,706,130.18178,323,752.7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488,744,756.6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922,241,658.88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83,885,599.6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264,002,411.5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83,885,599.68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1:公司2023年回购实施期间,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16,600,696 股,回购总金额为 247,799,587 元(不含交易费用)。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部分回购股份5,619,700股已于2024年11月19日完成注销,对应的回购金额为83,885,599.68元,视为2024年的现金分红金额。注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3号)的规定,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将2023年股份回购总金额 247,799,587 元(不含交易费用)按照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统计并披露;根据深交所出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对前述现金分红金额进行重新统计。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83,885,599.68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比例超过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条规定的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公司章程》和《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2025年度的

发展规划及流动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五、备查文件

1.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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