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肖土盛,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博士学位,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曾任香港中文大学公司治理中心研究助理、康奈尔大学公派访问学者。目前主要任职包括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研究生院副院长,以及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2024年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4年公司召开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3次,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 | 现场 参会 | 通讯参会 | 亲自 出席次数 | 委托 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肖土盛 | 9 | 1 | 8 | 9 | 0 | 0 | 3 |
2024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均投了赞成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没有提出异议。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实际出席股东大会3次,会上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审计委员会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组织召开了8次会议,本人均出席并主持了会议。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事项,重点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积极沟通配合,指导审计部门开展各项相关工作;积极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情况,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报、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财务报告以及相关财务信息进行严格审核,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编制依据准确合理,报表披露数据真实完整,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组织召开了3次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管业绩考核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董事、高管业绩考核的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对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在规范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公司薪酬体系的系统性、科学性。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本人按时出席了会议。会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阅,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四项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制度建设、规范运作、财务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审核了定期报告的财务和经营状况,重点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对外投资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认真维护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公司2024年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在经营管理中能够得到较好的执行;公司经营层严格贯彻和执行董事会决议,并按时向董事会报告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公平。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
2、监督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未发生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5、2024年度,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就相关问题与公司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公司准确、完整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三)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四)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为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报告,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给予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2025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积极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
导之下,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增强公司的赢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肖土盛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