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北京大华审字[2024]00000634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影响已经消除。监事会对2023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说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经消除。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