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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赛龙: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依法行使职权,通过听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列席董事会和参加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情况,履行对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日期会议届次审议议案
12024年1月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2024年3月1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32024年4月12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42024年4月26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2024年7月3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62024年8月6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72024年8月2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4、《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82024年10月29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投资建设聚赛龙华南四期生产基地的议案》
92024年12月13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02024年12月30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关于聚赛龙华南四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投资事项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列席了董事会并出席了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财务工作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审核定期报告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已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并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检查和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要求,执行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况,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七)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能有效执行,公司2024年度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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