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58,559,973.29元,母公司净利润为-545,371,600.98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836,258,362.9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25,124,201.36元。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元) | 0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58,559,973.29 | -388,963,842.58 | -530,057,977.84 |
研发投入(元) | 113,745,620.03 | 123,323,635.20 | 133,932,747.77 |
营业收入(元) | 1,858,662,132.42 | 2,299,287,682.53 | 2,187,069,901.40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836,258,362.97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625,124,201.36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592,527,264.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371,002,003.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5.85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三、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资金安排,提出 2024年度不
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未来发展战略及资金安排,提出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和资金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