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5]22889号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5]22889号
目 录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202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7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25]22889号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安科技”或“公司”)《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辰安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辰安科技编制的《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辰安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辰安科技2024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辰安科技2024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25]22889号[此页无正文]
中国·北京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袁 刚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曹占博 |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36号文)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89,83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3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66.98万元,募集资金金额为16,333.02万元,考虑发行费用的进项税额58.02万元后,实际到位募集资金金额为16,275.00万元。支付中介机构费用1,116.1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158.8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3月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验字[2019]258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4,000.29万元,其中,2024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名称已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4月14日连同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智慧消防一体化云服务平台”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科大立安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大立安”)负责组织实施,为了更高效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由科大立安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智慧消防一体化云服务平台”项目的募集资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科大立安于2019年7月12日连同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科大立安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备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 | 11050188360000002706 | 注1 | — | 已注销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 | 58030078801200000626 | 注2 | — | 已注销 |
合计 | —— | —— | — |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及利息人民币0.00万元。
注2:①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6,000.00万元向科大立安增资,科大立安将增资款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用于实施“智慧消防一体化云服务平台项目”的建设。
②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6,000.00万元向科大立安增资,科大立安将增资款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用于实施“智慧消防一体化云服务平台项目”的建设。
③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3,158.89万元向科大立安增资,科大立安将增资款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用于实施“智慧消防一体化云服务平台项目”的建设。
④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科大立安实施的“智慧消防一体化云服务平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466.35 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大立安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净额)1,473.0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同时,公司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独立财务顾问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6,141.40万元。其中,用于智慧消防一体化云服务平台项目支出14,000.29万元、支付发行费用及中介机构费用2,141.11万元。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人民币8,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0年4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含人民币4,5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1年3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5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含人民币2,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2年3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人民币2,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4月1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科大立安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智慧消防一体化云服务平台项目”进行延期,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1年10月延期至2023年12月。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是2020年以来,受宏观环境影响致募投项目部分基础设施性建设工作顺延,整体进度放缓,同时,市场环境亦逐渐发生变化,需提升自身产品与服务的技术鲜明性以扩大竞争实力。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作用,提升公司技术研发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充分考虑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经审慎研究,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科大立安实施的“智慧消防一体化云服务平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466.35 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大立安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净额)1,473.0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同时,公司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独立财务顾问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
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7,3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000.2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智慧消防一体化云服务平台项目 | 否 | 15,158.89 | 15,158.89 | 0.00 | 14,000.29 | 92.36% | 2023年12月 | 4,609.63 | 否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 15,158.89 | 15,158.89 | 0.00 | 14,000.29 | 4,609.6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整体2024年初存量合同不足、部分项目落单延迟及市场环境等因素导致项目收入受到一定影响,因此本年度未能达到预期收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9年6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45.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445.00万元。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9年5月31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445.00万元。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9]6235号。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募集资金节余1,473.09万元。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严格管理,合理配置资源,通过市场调研、询价、比价、商务谈判等多种措施,降低采购成本,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2)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合理存放和安排闲置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定期存放产生了部分利息收入。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科大立安实施的“智慧消防一体化云服务平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466.35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大立安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同时,公司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独立财务顾问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17,3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66.9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6,333.02万元,考虑发行费用的进项税额58.02万元后,募集资金金额为16,275.00万元。支付中介服务费1,116.11万元后,实际用于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5,158.8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