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15:
30在监事会主席办公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由张平森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 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并非正值,不符合现行《公司法》和相关制度规定的分红条件,2024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