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5 证券简称:中达安 公告编号:2025-022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14:3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和其他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座20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名称及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2.00 |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4.00 |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6.00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7.00 |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8.00 | 《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9.00 | 《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事项
1、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2、公司独立董事已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12.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中,与议案7、议案8、议案9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还应同时持有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函件或电子邮件于2025年5月22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22日(9:30-11:30、14:00-17:30)
3、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座20楼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龙电话:020-31525672传真:020-38858516电子邮件:dadb@sino-daan.com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635”,投票简称为“达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 身份证号: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是否委托参会: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 |
授权委托书致: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人(公司)于表所列指示形式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审议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公司)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公司)承担。
序号 | 议案 | 备注: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以投票 | 表决结果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对于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选举票数”项下,候选人姓名后面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