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5 证券简称:中达安 公告编号:2025-020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3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
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1219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会计师:钟本庆,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2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会计师:张旷旷,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入职大信,2023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参与3家上市公司审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修俭,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7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近3年签署或复核超过1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钟本庆 | 2024年8月7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 | 因审计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
3、独立性
大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大信本期拟收费 19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含税),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拟续聘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大信的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符合公司的选聘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大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监事会同意续聘大信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