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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邦安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或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中明确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第七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其董事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八条《公司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董

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权限第九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一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运作费用由公司承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第十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公司情况及时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的三天前发出,可以采用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进行通知。

第十三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委员本人出席,委员本人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委员未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也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委员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十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委员需在会议决议上签名。

第十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现场或者通讯方式召开,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的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应当及时签署书面文件。第十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第十九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其表决情况,由董事会办公室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均须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否则要对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承担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议事规则中“以上”、“至少”均包括本数,“过半数”不包括本数。

第二十二条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议事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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