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
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受影响的项目 | 2023年1-12月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利润表项目: | |||
营业成本 | 72,693,578.39 | 2,362,077.00 | 75,055,655.39 |
销售费用 | 107,907,589.23 | -2,362,077.00 | 105,545,512.23 |
(续)
母公司财务报表受影响的项目 | 2023年1-12月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利润表项目: | |||
营业成本 | 50,448,034.23 | 1,898,627.00 | 52,346,661.23 |
销售费用 | 105,078,552.18 | -1,898,627.00 | 103,179,925.18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