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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邦安全: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88651证券简称:盛邦安全公告编号:2025-018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2名。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权晓文先生、韩卫东先生、陈四强先生3人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谢青先生、陈伟勇先生2人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谢青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谢青先生、陈伟勇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将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特此公告。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权晓文先生

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在读2001年7月至2005年8月,就职于海信集团,历任海信数码公司研发经理、产品线经理等职位;2005年9月至2006年8月,就职于Thomson北京研发中心,任高级工程师;2006年9月至2012年9月,就职于JuniperNetworks(瞻博网络研发(北京)有限公司),任高级工程师;2010年12月,创立盛邦有限,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盛邦安全董事长、总经理。

权晓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8,424,71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4.44%。此外,权晓文通过持有股东远江星图84.62%的股权且作为远江星图的实际控制人可支配盛邦安全8.10%的表决权;通过持有股东远江高科99.29%的出资份额且作为远江高科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可支配盛邦安全3.17%的表决权;通过持有股东新余网云27.65%的出资份额且作为新余网云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可支配盛邦安全2.37%的表决权;通过持有股东盛邦高科39.02%的出资份额且作为盛邦高科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可支配盛邦安全1.22%的表决权。同时,根据权晓文与刘晓薇、王润合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刘晓薇与王润合为权晓文的一致行动人,刘晓薇持股比例8.06%,王润合持股比例1.87%。综上,权晓文通过直接持股、间接持股及一致行动协议安排可支配的公司表决权占比合计为47.23%,是盛邦安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权晓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董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韩卫东先生

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9月至2002年3月,就职于海信集团青岛空调公司,任人事主管;2002年4月至2005年5月,就职于海信集团北京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历任综合管理部经理、销售管理部

经理;2006年3月至2009年9月,就职于北京东方华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东北大区销售总监;2009年10月至2015年8月,就职于北京天融信科技有限公司,任集团企业事业部销售经理;2015年9月至2015年11月,就职于盛邦有限,任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盛邦安全董事、副总经理。

韩卫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531,33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68%;通过远江星图间接持有盛邦安全470,000股股份,合计持有盛邦安全4,001,335股股份,占盛邦安全总股本的5.31%。

韩卫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董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四强先生

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5月至2006年3月,就职于海信集团,历任海信数码公司高级工程师、系统架构师;2006年4月至2014年8月,任福建星网捷网络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14年9月至2015年11月,任盛邦有限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2021年2月,任盛邦安全董事、副总经理、首席架构师;2021年2月至今,任盛邦安全董事、首席架构师。

陈四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312,69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4%。

陈四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董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谢青先生

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4年6月至1995年2月历任湖南常德武陵百货大楼会计、财务科长;1995年3月至1999年6月任湖南武陵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1999年7月至2000年8月任常德天元联合会

计师事务所所长;2000年9月至2004年5月任华寅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4年12月至2013年4月任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3年5月至今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2008年5月到2010年4月任中国证监会第十届、第十一届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2021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大信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监事。谢青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谢青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伟勇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陈伟勇先生

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7年-1997年,任职于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曾任法制处副处长;1997年至今,任职于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现任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兼任乌鲁木齐分所主任。

陈伟勇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伟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伟勇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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