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88证券简称:科力股份公告编号:2025-016
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樊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孟樊山,作为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在2024年年度任职期间,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孟樊山,男,出生于1969年6月,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曾就职于中国核工业物资供销华北公司、中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融发税务师事务所、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朗铝材河北有限公司、北京鼎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北芯映光电有限公司,现就职于北京鼎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风控部总监、经理、财务负责人,职业领域为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2021年9月至今任科力股份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2020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本人均亲自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列席了5次股东大会,在公司有效支持和配合下,认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及其他重要事项运作情况,获取充分信息,为会议决策做出必要的准备。会议中,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发表事前意见,认真履行职责。
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方式 | 投票情况 | 应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实际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10 | 10 | 0 | 0 | 通讯 | 全部同意 | 5 | 5 |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4年度,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共计召开8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在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
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沟通报告期公司及所处行业主要变化和潜在风险情况、上年审计风险点、应对措施及公司整改措施等事项,并提出重要风险领域及相关建议,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会议,认真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每一项议案,关注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特别关注公司关于利润分配、员工持股计划变更、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并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形成独立、客观、审慎的意见,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工作会议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从实际行动出发来维护投资者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公司自2024年10月29日在北交所上市起适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鉴于公司自上市之日起至报告期末时间较短,且经与公司沟通确认该期间不涉及筹划、披露重大事项,故本人于2024年度未在科力股份进行现场工作。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电话、腾讯会议等方式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内部审计工作会议等会议,充分了解公司日常经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同时与公司审计部讨论2024年年度审计事项,讨论审计工作计划及内部审计过程中需要关注的主要风险和重点事项,完善公司评价标准,审阅公司定期报告,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和财务审计工作档案,对公司财务运作、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建议,与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等高管均保持了密切的沟通。
(六)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了新疆证监局组织的“监管第一课”和东莞证券组织的第一次持续督导合规培训。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本人不存在被北交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也未发现公司存在此类情况。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电话、邮件及会谈沟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孟樊山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