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88证券简称:科力股份公告编号:2025-018
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慎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孟樊山先生、马凤云女士及非独立董事魏静女士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孟樊山先生担任,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完成董事会换届。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其主任委员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继续由独立董事孟樊山先生、马凤云女士及董事魏静女士三名成员组成,孟樊山先生仍担任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审议事项 | 审议结果 |
1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1月10日 | 1、《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2、《关于更正前期相关财务报表和附注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2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2月22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3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4月2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7、《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1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12、《关于审议审计监察部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4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6月14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1-3月审阅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盈利预测报告的议案》3、《关于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专项说明》 | 审议通过 |
5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8月29日 | 1、《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6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9月27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7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10月29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8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12月5日 | 1、《关于聘任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审议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按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稳健的原则,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2024年年报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严格核查与评价。与会计师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持续督促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保障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从专业的角度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及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