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公司股东:
本人作为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于2024年7月离任。在2024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履行职责,审慎行使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任职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梅月欣,中共党员,本科学历,财务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杭州电子工业学院讲师,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自律处分专家,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006)独立董事,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105)独立董事,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621)独立董事,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43)独立董事,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52)独立董事,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代码:002170)独立董事,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532)独立董事,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7年4月至2024年7月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要求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的情况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资料,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阅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提出了做好产业链业务成本管控、防范风险等建议。在决策时结合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对提交会议的议案和文件发表意见并提出专业建议。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1、任职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本人均按要求出席会议,对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任职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均按要求出席会议,对公司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人员资格情况进行了审核,相关任职人员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任职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本人均按要求出席会议,对董事与高管薪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等事项进行审议。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未出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本人不存在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度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听取了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在年报审计期间关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重点等事项,与公司财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督促审计机构按计划开展工作。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有效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同时,本人时刻关注内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七)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通过出席会议、参加考察调研和培训等活动、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等方式,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本人注重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履职能力。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前往公司旗下福田农批市场、南山农批市场、儋州种植基地等项目进行实地调研,听取下属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汇报,就其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及董事会秘书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在本人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或线上了解相关情况时,能够就公司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本人充分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发送公司经营情况、行业动态以及相关监管要求,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关规
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任职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达到披露标准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了《2023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本人认真阅读了相关报告,认为公司切实披露了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内部控制运行情况总体良好,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尹世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孔祥云先生、冯娟女士、黄彬瑛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认为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其履历、专业背景、知识储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任职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2023年度经理层成员、专职党委副书记及董事会秘书业绩考核方案》,组织召
开2023年度经理层成员、专职党委副书记及董事会秘书述职评议会并形成考核结果;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情况系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并根据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个人考核结果及基本年薪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人认为有助于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性、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任职期内,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已于2024年7月因任期届满离任。在任职期内,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职责,出席相关会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对董事会的正确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此,本人向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任职期内给予的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也衷心祝愿公司发展越来越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原独立董事:梅月欣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