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就自查发现以前年度会计处理存在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现将本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说明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原因
2022年、2023年,公司存在贷款受托支付财务处理不规范的情况,未能准确反映期末公司实际的资产分类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未达账的受托支付款项作为货币资金不准确,从货币资金科目调整至其他应收款中。该事项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对比较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22年度、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如下:
(一)对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科目的影响
1、对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单位:元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重述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述后金额 |
货币资金 | 729,222,467.39 | -228,500,000.00 | 500,722,467.39 |
其他应收款 | 54,076,327.55 | 228,500,000.00 | 282,576,327.55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2,730,254.60 | 228,500,000.00 | 381,230,254.60 |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合并利润表无影响。
2、对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单位:元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重述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述后金额 |
货币资金 | 917,645,641.01 | -309,740,000.00 | 607,905,641.01 |
其他应收款 | 51,183,633.28 | 309,740,000.00 | 360,923,633.28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3,759,466.89 | 81,240,000.00 | 264,999,466.89 |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合并利润表无影响。
(二)对比较期间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
1、对2022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单位:元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重述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述后金额 |
货币资金 | 452,115,750.10 | -228,500,000.00 | 223,615,750.10 |
其他应收款 | 1,037,183,809.40 | 228,500,000.00 | 1,265,683,809.4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5,093,657.58 | 228,500,000.00 | 353,593,657.58 |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母公司利润表无影响。
2、对2023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单位:元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重述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述后金额 |
货币资金 | 688,243,508.06 | -309,740,000.00 | 378,503,508.06 |
其他应收款 | 1,144,804,272.27 | 309,740,000.00 | 1,454,544,272.27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5,103,152.34 | 81,240,000.00 | 246,343,152.34 |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母公司利润表无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2025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必要、合理的,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准确、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
(以下无正文)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