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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观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自身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查,公司认为大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对大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客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监督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成立于2012年3月6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2023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15.8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

2023年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审计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大信对公司所在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1219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4.独立性

大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

(三)审计过程监督情况

1.2024年12月21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组进行沟通与讨论,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深入的沟通。

2.2025年2月20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组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5年4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年度报告》初稿,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在执行公司2024年度的各项审计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之签字页)全体委员签字:

朱冰纪常伟李炎飞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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