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对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1-04350号)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1-04396号)。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出具如下意见:
一、大信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准确。监事会对大信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异议,并同意《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二、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将积极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的后续执行,继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持续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制,有效保证内部控制的严格执行,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的签字页)全体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王仁发 | ______________夏海涛 | ______________娄志磊 |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