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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观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司代码:688287公司简称:ST观典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由于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观典防务(河北)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销售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及报告、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关联交易、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研发收入。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资产管理、资金管理、在建工程、开发支出、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的认定。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5%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10%≤错报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10%错报<利润总额的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0.5%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舞弊行为;2.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对应的控制活动未能识别该重大错报;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1.未按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措施;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5%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10%≤错报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10%错报<利润总额的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0.5%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企业负责人舞弊;2.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导致政府的重大诉讼,或导致监管机构的调查、责令停业整顿、追究刑事责任或撤换高级管理人员;3.存在一个或多个流程缺乏书面化的制度,未明确任何控制目标和措施;4.违反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重要缺陷1.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业务部门负责人舞弊;2.违反法律法规,导致政府的立案调查或诉讼,或导致监管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限期整改、警告、通报批评;3.存在一个或多个流程虽有书面化的制度,但仅有目标性的描述,未明确具体的控制措施;4.违反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要决策失误。
一般缺陷1.其他人员舞弊;2.存在违反企业内部规定或轻微违反法规的问题,或导致监管机构的不良意见反馈;3.存在未根据实际情况,对一个或多个流程的现有制度进行实时更新;4.违反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一般决策失误。

说明: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数量2个。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缺陷描述业务领域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划截至报告基准日是否完成整改截至报告发出日是否完成整改
部分收入不确认销售售后沟通与跟踪控制环节的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公司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度的自查并制定整改措施,成立专项
未能得到有效执行,影响财务报表中收入和成本确认的截止性和准确性,因部分收入不予确认,导致业绩预告披露数据不准确,不予确认的营业收入占业绩预告修正前营业收入的24.34%,超过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标准。整改小组,对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修订、培训及执行检查,并持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公司编制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已考虑上述缺陷的影响,同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坚决杜绝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无商业实质保理行为根据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存在为保理业务承担或有付款责任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存在利用自身信用通过签署无商业实质的合同等为其他公司保理融资提供便利的情况,公司在保理业务中作为购货方(债务人),如其他公司到期不能偿还保理公司或银行款项时,需承担付款责任,上述金额为16,083.98万元。建设银行保理业务:2025年购货方(债务人)无法按期还款,导致公司银行账户于2024年12月被划扣4,511.42万元,实控人已全额补足,目前建设银行保理业务已全部结清。华夏银行保理业务:2025年购货方(债务人)主动还款金额898.52万元,因购货方(债务人)无法按期还款,导致公司银行账户于2025年3月、4月被划扣金额共计财务管理公司发现实控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后,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高度重视,即可采取如下措施:1)公司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督促实际控制人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公司认真落实内部控制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等内部控制存在的环节,强化执行力度,杜绝有关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保证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公司将进一步完善防止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规范本公司于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防止公司关联方特别是大股东、实控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不受损害。3)公司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作用;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监察审计职能,分别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的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2,654.04万元,目前尚未补足。北京银行保理业务:2025年购货方(债务人)主动还款金额1,085.35万元,因购货方(债务人)无法按期还款,导致公司银行账户于2025年2月、4月被划扣金额共计7,040.68万元,目前尚未补足。公司通过签署无商业实质的合同等给其他公司保理融资提供便利导致被动承担付款义务,因保理事宜公司账户被划扣的资金中,截止目前仍有共计9,694.72万元未归还,构成实控人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4)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管理层、股东关于资金占用、关联方资金往来、担保等事项的学习和培训。要求公司各层面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内审人员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提升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规范运作能力,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事项决策上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审批程序,杜绝此类情形的再次发生。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数量为2个。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公司将结合发展战略和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的执行和监督,以风险为导向,针对销售管理、研发项目管理、供应链管理、资金和资产管理等各项内部控制流程,持续提升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高明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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