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及要求,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朱冰女士、独立董事纪常伟先生和非独立董事李炎飞先生,朱冰女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均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均获有表决权委员全票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4-4-29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委员朱冰女士因不能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未能在有限时间内充分阅读定期报告并对预付账款事项相关合理性做出有效判断,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投“弃 |
《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权”票;纪常伟先生及李炎飞先生同意审议的所有议案。 | |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2024-7-1 |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 一致同意审议的所有议案 |
2024-8-29 | 《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一致同意审议的所有议案 |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2024-9-19 | 《关于修订<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 一致同意审议的所有议案 |
《关于拟任原财务部赵亮任内审部内审人员的议案》 | ||
《关于外聘律师团队补充法务内审专员岗位的议案》 | ||
2024-10-12 | 《关于近期法务工作的议案》 | 一致同意审议的所有议案 |
《关于加强内审工作的议案》 | ||
《关于落实整改计划的议案》 | ||
《关于完善财务团队建设的议案》 | ||
《关于采购外协服务的议案》 | ||
2024-10-23 |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 一致同意审议的所有议案 |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核查意见的议案》 | ||
2024-10-28 |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一致同意审议的议案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2、监督和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的内部审计计划,督促公司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确保
公司规范运作。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监督。召集人朱冰女士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投弃权票。针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涉及保留意见事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否定意见事项,审计委员会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持续关注整改落实和后续跟踪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敦促公司规范化运作。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整改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紧密围绕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充分发挥专业监督与指导职能。审计委员会组织并推动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指引的要求,梳理内部控制缺陷,深入分析原因,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措施的有效落实。在审计委员会的推动下,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与监督检查,保障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和业务运行的合规性。针对尚存的内部控制缺陷,审计委员会将继续跟进整改进展,督促管理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风险管理水平。
5、协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规范化运行。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协调,
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全体委员签字:
朱冰纪常伟李炎飞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