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在2024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履 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王鸿科,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苏大学本科毕业后,曾任南京机电厂销售科职员,南京凌霄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广东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深圳市朗森景观设计有限公司经理,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市建纬(东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现任上海市建纬(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省洛仑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二、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5次董事会和6次股东大会,本人参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 |||||
召开董事会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15 | 15 | 15 | 0 | 0 | 否 | 6 |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历次会议均亲自出席,无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董事会所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同时积极深入公司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运作情况、聘请年报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在2024年的工作当中,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审慎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如下:
日期 | 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4年4月10日 | 关于2023年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沟通会议 | 本次会议主要沟通2023年年度审计进展事宜,未审议具体议案 | |
2024年10月21日 |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2024年11月18日 |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 |
四、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从2022年11月11日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从2023年10月25日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4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 | 审议结果 |
2024年7月19日 |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同意 |
2024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 | 审议结果 |
2024年3月21日 |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修改<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的议案》 | 同意 |
2024年4月13日 |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的议案》 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2024年5月10日 |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同意 |
2024年6月12日 |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 同意 |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8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 | 审议结果 |
2024年3月22日 | 关于2023年年度审计沟通会议 | 本次会议沟通2023年度内部控制和年度审计进度,未审议具体议案 | |
2024年4月13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开展2024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同意 |
2024年4月20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2024年7月19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同意 |
2024年7月26日 | 2024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沟通会议 | 本次会议沟通2024年半年度经营和半年报编制计划等,未审议具体议案 | |
2024年8月16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2024年10月21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2024年11月18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 |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多次现场考察、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活动,并通过与公司高管座谈交流、电话询问、邮件往来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财务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2024年度现场工作时间不低于15天。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3、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会计师交流,督促公司按照规范要求推进财务、审计工作。
七、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及时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通过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加各方组
织的视频教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强化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其他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九、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高管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及实施情况;
2、内控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内控缺陷的整改落实情况;
3、公司员工聘用流程、法律风险和应对处理方案;
4、境外公司设立的流程、法律风险和处理措施。
十、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更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 鸿 科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