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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盈科技: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祁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祁丽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作为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我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出席了公司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汇报: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情况

本人祁丽,中国国籍,1981年出生,毕业于湖南大学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4月至今任职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合伙人;2022年8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3月至今担任深圳市魔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9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自2019年9月16日起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已亲自出席。本人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亦不存在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其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2024年度,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在会上详细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就有关经营管理情况的介绍,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建议,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客观、明确地发表独立意见。除回避表决情况外,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没有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均亲自出席会议,期间并未出现委托代理人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与公司相关财务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就财务报告重点事项进行了交流,并向公司管理层提出意见和建议,掌握2024年度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切实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专门委员会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440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00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未有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四)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祁丽99002

2024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电话、邮件沟通,并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交流。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与公司和注册会计师,对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关注审计过程,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按质完成审计工作,提交审计报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公开联系方式,就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积极开展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现场出席股东大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及时阅读公司公告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相关资料,对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沟通,跟踪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管理情况以及内部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微信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全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日。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等有关工作人员询问情况并进行沟通,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对外担保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关于公司应收账款计提的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到公司应收账款减值金额较往期增加,主动与公司财务部门和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应收账款计提比例、账龄结构等相关信息。获知2024年应收账款增加主要是营业收入增加所致,大多应收账款账龄在6个月以内,整体风险相对可控。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始终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分析,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最后,感谢公司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特此述职。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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