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监督职权,通过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和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讨论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议案 |
2024.3.18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
2024.4.26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2024.5.7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2024.7.10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
2024.8.1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2024.8.12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 ||
2024.8.26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2024.10.29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公司监事积极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股东大会,并认真查阅了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和董事会的有关报告,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勤勉尽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及员工利益的行为。
2、监督公司财务情况
2024年,监事会通过查阅公司财务报告、审议定期报告等形式,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内控及风险防范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利息736.0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4年,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在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未发生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解决各下属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促进各下属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6、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真实性,保障了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地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2024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7、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2024年,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要求,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登记备案,不存在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行为。
三、公司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继续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及时核查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