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71 证券简称:国科天成 公告编号:2025-028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81号一区4号楼9层901室)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二〇二五年四月
发行人声明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之相悖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股份公司、公司、国科天成 | 指 |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可转债、可转债 | 指 | 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本次发行 | 指 | 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
本预案、预案 | 指 |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公司章程 | 指 |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 | 指 |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转股 | 指 | 债券持有人将其持有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照约定的价格和程序转换为发行人A股股票的过程 |
转股期 | 指 | 债券持有人可以将发行人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发行人A股股票的起始日至结束日 |
转股价格 | 指 | 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发行人A股股票时,债券持有人需支付的每股价格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1-3月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3月31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5年3月31日 |
注: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如存在尾数上的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2
释义 ...... 3
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条件的说明 ...... 5
二、本次发行概况 ...... 5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 5
(二)发行规模 ...... 5
(三)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5
(四)债券期限 ...... 5
(五)票面利率 ...... 5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5
(七)转股期限 ...... 6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6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8
(十)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 9
(十一)赎回条款 ...... 9
(十二)回售条款 ...... 10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权属 ...... 11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11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11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11
(十七)募集资金用途 ...... 13
(十八)募集资金存管 ...... 13
(十九)担保事项 ...... 13
(二十)评级事项 ...... 13
(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 14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4
(一)最近三年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 14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18
(三)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 19
(四)公司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 20
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 24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利润分配情况 ...... 24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 24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 28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 28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形的声明 ...... 28
七、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 ...... 29
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条件的说明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分析和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债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1,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可转债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I:指年利息额;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5)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且不得向上修正。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
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不含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一)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若在上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构成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
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权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前协商确定。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公司制定了《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明确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召集召开的程序及表决办法、决议生效条件等。其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规定如下: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公司董事会或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5、公司拟对变更、解聘可转债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可转债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6、公司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公司董事会、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8、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9、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本规则以及《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受托管理人;
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4、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十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1,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非制冷红外探测器扩产项目 | 24,830.12 | 22,363.16 |
2 | 超精密长波红外镜头产线建设项目 | 19,019.36 | 17,107.92 |
3 | 近红外APD光电探测器产线建设项目 | 17,517.75 | 15,679.60 |
4 | 中波红外半导体激光器建设项目 | 14,107.73 | 11,949.32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23,900.00 | 23,900.00 |
合计 | 99,374.96 | 91,000.00 |
注:上述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包含项目总投资额中的铺底流动资金部分。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十八)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十九)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二十)评级事项
公司将聘请资信评级机构为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自本次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报告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一)最近三年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84,516,039.12 | 448,545,279.67 | 102,516,594.85 | 260,263,742.1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 - |
应收票据 | 294,494.21 | 126,607.65 | 14,586,081.01 | 15,345,320.29 |
应收账款 | 685,841,625.08 | 698,931,957.07 | 515,735,803.93 | 271,896,640.01 |
应收款项融资 | 1,258,000.00 | 19,110,000.00 | - | - |
预付款项 | 244,525,983.02 | 188,246,839.62 | 103,762,759.76 | 161,588,675.06 |
其他应收款 | 4,979,933.58 | 4,587,191.33 | 7,793,961.82 | 6,863,034.04 |
存货 | 551,458,417.53 | 520,742,228.26 | 470,449,759.73 | 338,256,984.84 |
其他流动资产 | 18,597,112.96 | 8,893,234.81 | 7,491,059.24 | 1,948,600.98 |
流动资产合计 | 1,891,471,605.50 | 1,889,183,338.41 | 1,222,336,020.34 | 1,056,162,997.35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2,520,416.06 | 2,657,287.97 | 901,315.08 | 4,861,904.7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1,532,560.68 | 35,332,560.68 | 29,400,900.00 | 25,942,258.41 |
固定资产 | 235,410,871.35 | 194,029,459.38 | 139,448,374.39 | 135,791,876.07 |
在建工程 | 67,308,981.51 | 99,410,290.64 | 109,460,177.30 | |
使用权资产 | 7,453,915.84 | 8,706,537.79 | 14,603,612.84 | 16,696,166.00 |
无形资产 | 9,416,194.60 | 10,282,337.10 | 10,399,120.39 | 16,319,313.01 |
长期待摊费用 | 2,243,841.31 | 2,733,880.36 | 3,734,167.56 | 5,128,976.5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420,622.69 | 17,076,002.37 | 7,198,849.29 | 2,282,037.8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45,017,772.10 | 248,236,987.62 | 57,199,017.13 | 41,570,894.3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28,325,176.14 | 618,465,343.91 | 372,345,533.98 | 248,593,426.97 |
资产总计 | 2,519,796,781.64 | 2,507,648,682.32 | 1,594,681,554.32 | 1,304,756,424.3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65,885,385.39 | 547,886,848.17 | 230,250,375.00 | 65,085,402.78 |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应付票据 | - | - | 4,971,000.00 | 34,910,596.10 |
应付账款 | 50,465,627.98 | 54,167,936.34 | 45,242,110.07 | 33,695,547.34 |
合同负债 | 13,269,978.58 | 14,898,830.48 | 9,925,377.12 | 10,212,127.90 |
应付职工薪酬 | 19,083,505.66 | 19,382,091.49 | 17,813,155.05 | 12,955,852.50 |
应交税费 | 7,265,506.32 | 15,201,826.65 | 12,760,758.31 | 14,512,480.71 |
其他应付款 | 2,933,191.41 | 3,586,727.92 | 5,326,347.94 | 4,971,705.4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621,249.07 | 6,877,585.59 | 8,846,691.20 | 11,736,218.88 |
其他流动负债 | 465,023.23 | 816,874.55 | 15,616,946.90 | 441,721.51 |
流动负债合计 | 664,989,467.64 | 662,818,721.19 | 350,752,761.59 | 188,521,653.16 |
非流动负债: | ||||
租赁负债 | 1,731,622.35 | 2,644,930.34 | 6,551,043.51 | 4,934,744.86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61,943.36 |
预计负债 | 4,537,710.88 | 4,383,380.86 | 2,597,752.94 | 1,561,553.86 |
递延收益 | - | - | 3,148,000.00 | 3,148,0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269,333.23 | 7,028,311.20 | 12,296,796.45 | 9,706,242.08 |
负债合计 | 671,258,800.87 | 669,847,032.39 | 363,049,558.04 | 198,227,895.24 |
股本 | 179,425,908.00 | 179,425,908.00 | 134,569,431.00 | 134,569,431.00 |
资本公积 | 1,177,697,548.08 | 1,177,697,548.08 | 787,539,446.00 | 787,539,446.00 |
其他综合收益 | 282,676.58 | 282,676.58 | 3,740,765.00 | 3,350,919.65 |
盈余公积 | 44,936,105.18 | 44,936,105.18 | 30,116,730.03 | 16,761,205.05 |
未分配利润 | 442,593,832.24 | 429,381,460.19 | 271,526,985.32 | 158,087,556.1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1,844,936,070.08 | 1,831,723,698.03 | 1,227,493,357.35 | 1,100,308,557.81 |
少数股东权益 | 3,601,910.69 | 6,077,951.90 | 4,138,638.93 | 6,219,971.27 |
股东权益合计 | 1,848,537,980.77 | 1,837,801,649.93 | 1,231,631,996.28 | 1,106,528,529.08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2,519,796,781.64 | 2,507,648,682.32 | 1,594,681,554.32 | 1,304,756,424.32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19,694,666.93 | 960,644,991.43 | 701,584,473.73 | 529,555,286.69 |
减:营业成本 | 76,526,380.90 | 611,444,734.02 | 420,224,172.94 | 331,867,350.23 |
税金及附加 | 271,961.62 | 1,822,450.66 | 1,550,793.33 | 2,391,457.68 |
销售费用 | 1,864,205.08 | 9,724,291.20 | 9,288,619.79 | 7,324,036.51 |
管理费用 | 11,963,392.72 | 49,418,295.42 | 42,164,354.63 | 41,351,056.03 |
研发费用 | 13,583,709.88 | 57,106,804.98 | 49,725,784.36 | 29,110,978.30 |
财务费用 | 3,183,425.83 | 16,439,967.72 | 3,547,107.43 | -2,054,636.63 |
其中:利息支出 | 3,380,266.95 | 17,334,196.76 | 4,903,062.96 | 990,404.87 |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利息收入 | 248,611.69 | 953,228.41 | 1,546,315.29 | 3,144,867.20 |
加:其他收益 | 2,482,634.83 | 8,652,161.27 | 3,202,083.66 | 514,578.9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6,871.91 | 6,268,627.86 | -3,960,589.66 | 372,512.2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36,871.91 | -494,027.11 | -701,930.85 | -507,768.5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23,823.81 | -29,673,357.02 | -30,093,820.77 | -7,541,727.8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43,560.95 | -4,867,548.64 | -1,994,788.48 | -464,840.9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74,132.06 | 373,796.35 | 739,918.33 | 745.53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154,101.12 | 195,442,127.25 | 142,976,444.33 | 112,446,312.56 |
加:营业外收入 | 9,336.28 | 5,013.50 | 113.87 | 1,009.07 |
减:营业外支出 | 979.35 | 72,274.17 | 103,626.67 | 115,335.97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3,162,458.05 | 195,374,866.58 | 142,872,931.53 | 112,331,985.66 |
减:所得税费用 | 2,426,127.21 | 19,949,049.92 | 18,659,309.68 | 15,154,471.71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736,330.84 | 175,425,816.66 | 124,213,621.85 | 97,177,513.95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其中: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736,330.84 | 175,425,816.66 | 124,213,621.85 | 97,177,513.95 |
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212,372.05 | 172,673,850.02 | 126,794,954.19 | 97,495,212.09 |
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76,041.21 | 2,751,966.64 | -2,581,332.34 | -317,698.14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3,458,088.42 | 389,845.35 | 3,350,919.65 |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3,458,088.42 | 389,845.35 | 3,350,919.65 |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0,736,330.84 | 171,967,728.24 | 124,603,467.21 | 100,528,433.6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212,372.05 | 169,215,761.60 | 127,184,799.54 | 100,846,131.74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476,041.21 | 2,751,966.64 | -2,581,332.34 | -317,698.14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7,449,650.91 | 846,404,079.02 | 500,384,235.33 | 459,996,838.8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652,353.95 | - | 206,355.50 | 3,489,110.72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37,467.86 | 4,081,548.35 | 73,687,330.92 | 226,583,302.7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0,439,472.72 | 850,485,627.37 | 574,277,921.75 | 690,069,252.2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56,714,892.08 | 734,837,150.39 | 512,303,773.01 | 658,867,518.59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8,878,377.78 | 72,542,452.04 | 64,856,505.23 | 55,826,560.7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804,271.09 | 49,003,842.88 | 38,299,831.61 | 37,350,223.7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61,666.35 | 23,416,781.53 | 54,931,366.57 | 141,460,472.7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3,159,207.30 | 879,800,226.84 | 670,391,476.42 | 893,504,775.8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719,734.58 | -29,314,599.47 | -96,113,554.67 | -203,435,523.6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49 | - | 237,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1,400,000.00 | - | 880,280.8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300,000.00 | 10,708,248.00 | 7,554,000.00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971,535.63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5,355,000.00 | 34,520,000.00 | 5,5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00,000.00 | 19,435,784.12 | 42,074,000.00 | 243,380,280.82 |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8,720,901.24 | 238,692,565.27 | 186,031,861.27 | 59,388,623.1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200,000.00 | 12,251,000.00 | 3,000,000.00 | 243,000,00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50,000.00 | 37,574,000.00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920,901.24 | 252,593,565.27 | 226,605,861.27 | 302,388,623.1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620,901.24 | -233,157,781.15 | -184,531,861.27 | -59,008,342.3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461,224,463.79 | 500,000.00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 | 500,000.00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45,213,900.00 | 477,180,000.00 | 230,000,000.00 | 65,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5,213,900.00 | 938,404,463.79 | 230,500,000.00 | 65,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27,503,500.00 | 278,617,567.15 | 65,000,000.00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241,131.25 | 16,662,296.28 | 4,047,154.30 | 127,805.55 |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57,873.48 | 29,652,534.92 | 8,614,980.94 | 8,807,936.6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3,902,504.73 | 324,932,398.35 | 77,662,135.24 | 8,935,742.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311,395.27 | 613,472,065.44 | 152,837,864.76 | 56,064,257.7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4,029,240.55 | 350,999,684.82 | -127,807,551.18 | -206,379,608.1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48,545,279.67 | 97,545,594.85 | 225,353,146.03 | 431,732,754.1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4,516,039.12 | 448,545,279.67 | 97,545,594.85 | 225,353,146.03 |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8家,具体如下:
子公司简称 | 子公司类型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中科天盛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天虹晟大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天桴光电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天芯昂光电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天贯光电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子公司简称 | 子公司类型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燧石光电 | 控股子公司 | 60.00 | 60.00 |
上海天成微 | 控股孙公司 | 95.00 | 95.00 |
天成锦创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注:1、2022年5月13日,天贯光电和天虹晟大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在此之前发行人分别持有天贯光电和天虹晟大60.00%和75.00%股份。2、2024年2月前,公司对上海天成微持股比例为80%,2024年2月后,持股比例变为95%。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情况如下:
子公司简称 | 子公司类型 | 持股比例(%) | 变动原因 | 变动时间 |
智尚天科 | 控股子公司 | 50.15 | 处置 | 2024/12/26 |
燧石光电 | 控股子公司 | 60.00 | 新设 | 2023/1/11 |
上海天成微 | 控股孙公司 | 95.00 | 新设 | 2023/10/17 |
天成锦创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新设 | 2023/10/18 |
(三)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1、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2025年1-3月/2025年3月末 | 2024年度 /2024年末 | 2023年度 /2023年末 | 2022年度 /2022年末 |
流动比率(倍) | 2.84 | 2.85 | 3.48 | 5.60 |
速动比率(倍) | 1.99 | 2.05 | 2.12 | 3.80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26.64% | 26.71% | 22.77% | 15.19%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26.23% | 26.31% | 22.76% | 15.05%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0.63 | 1.44 | 1.66 | 2.37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0.56 | 1.22 | 1.03 | 1.46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321.24 | 17,267.39 | 12,679.50 | 9,749.52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 1,214.23 | 16,029.79 | 12,869.77 | 9,519.51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元) | -0.24 | -0.16 | -0.71 | -1.51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36 | 1.96 | -0.95 | -1.53 |
归属于发行人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10.30 | 10.21 | 9.12 | 8.18 |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已年化处理;
2、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
(7)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
(8)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资产/期末股本。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年度 | 财务指标 |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股) | |
基本 | 稀释 | |||
2025年1-3月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72% | 0.07 | 0.0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66% | 0.07 | 0.07 | |
2024年度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82% | 1.15 | 1.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97% | 1.07 | 1.07 | |
2023年度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90% | 0.94 | 0.9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06% | 0.96 | 0.96 | |
2022年度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29% | 0.72 | 0.7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07% | 0.71 | 0.71 |
注: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报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与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相同。
4、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已综合公司报告期内转增股本事项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保持可比性。
(四)公司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8,451.60 | 44,854.53 | 10,251.66 | 26,026.3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 - |
应收票据 | 29.45 | 12.66 | 1,458.61 | 1,534.53 |
应收账款 | 68,584.16 | 69,893.20 | 51,573.58 | 27,189.66 |
应收款项融资 | 125.80 | 1,911.00 | - | - |
预付款项 | 24,452.60 | 18,824.68 | 10,376.28 | 16,158.87 |
其他应收款 | 497.99 | 458.72 | 779.40 | 686.30 |
存货 | 55,145.84 | 52,074.22 | 47,044.98 | 33,825.70 |
其他流动资产 | 1,859.71 | 889.32 | 749.11 | 194.86 |
流动资产合计 | 189,147.16 | 188,918.33 | 122,233.60 | 105,616.30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252.04 | 265.73 | 90.13 | 486.1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153.26 | 3,533.26 | 2,940.09 | 2,594.23 |
固定资产 | 23,541.09 | 19,402.95 | 13,944.84 | 13,579.19 |
在建工程 | 6,730.90 | 9,941.03 | 10,946.02 | - |
使用权资产 | 745.39 | 870.65 | 1,460.36 | 1,669.62 |
无形资产 | 941.62 | 1,028.23 | 1,039.91 | 1,631.93 |
长期待摊费用 | 224.38 | 273.39 | 373.42 | 512.9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42.06 | 1,707.60 | 719.88 | 228.2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4,501.78 | 24,823.70 | 5,719.90 | 4,157.0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2,832.52 | 61,846.53 | 37,234.55 | 24,859.34 |
资产总计 | 251,979.68 | 250,764.87 | 159,468.16 | 130,475.64 |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130,474.64万元、159,468.16万元、250,764.87万元和 251,979.6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规模随业务的发展呈增长趋势,2024年资产大幅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当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二是当年经营规模增速较快,资产规模同步较快增长。
从资产结构来看,公司以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结构合理,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比例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80.95%、76.65%、75.34%和75.06%。公
司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总体来看,公司资产结构合理、流动性较好,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方式及行业特点。
2、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短期借款 | 56,588.54 | 54,788.68 | 23,025.04 | 6,508.54 |
应付票据 | - | - | 497.10 | 3,491.06 |
应付账款 | 5,046.56 | 5,416.79 | 4,524.21 | 3,369.55 |
合同负债 | 1,327.00 | 1,489.88 | 992.54 | 1,021.21 |
应付职工薪酬 | 1,908.35 | 1,938.21 | 1,781.32 | 1,295.59 |
应交税费 | 726.55 | 1,520.18 | 1,276.08 | 1,451.25 |
其他应付款 | 293.32 | 358.67 | 532.63 | 497.1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62.12 | 687.76 | 884.67 | 1,173.62 |
其他流动负债 | 46.50 | 81.69 | 1,561.69 | 44.17 |
流动负债合计 | 66,498.95 | 66,281.87 | 35,075.28 | 18,852.17 |
租赁负债 | 173.16 | 264.49 | 655.10 | 493.47 |
长期应付款 | - | - | 6.19 | |
预计负债 | 453.77 | 438.34 | 259.78 | 156.16 |
递延收益 | - | - | 314.80 | 314.8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26.93 | 702.83 | 1,229.68 | 970.62 |
负债合计 | 67,125.88 | 66,984.70 | 36,304.96 | 19,822.79 |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以流动负债为主,其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5.10%、96.61%、98.95%和99.07%。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等组成;非流动负债主要系租赁负债和预计负债。
3、偿债能力分析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流动比率(倍) | 2.84 | 2.85 | 3.48 | 5.60 |
速动比率(倍) | 1.99 | 2.05 | 2.12 | 3.80 |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26.64% | 26.71% | 22.77% | 15.19%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5.60、3.48、2.85和2.84,速动比率分别为3.80、2.12、2.05和1.99,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5.19%、22.77%、
26.71%和26.64%。报告期内,公司的偿债指标总体处于良好水平,财务状况稳定、偿债压力较小,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
4、营运能力分析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1.22 | 1.03 | 1.46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1.44 | 1.66 | 2.37 |
2022年末至2024年末,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46、1.03和1.22,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37、1.66和1.44。2023年公司的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的主要系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对于探测器等重要原材料的备货量大幅增加,2023年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主要系下游整体回款速度有所放缓所致。公司营运能力相关指标整体处于较为合理的水平,公司运营能力稳健。
5、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营业收入 | 11,969.47 | 96,064.50 | 70,158.45 | 52,955.53 |
营业利润 | 1,315.41 | 19,544.21 | 14,297.64 | 11,244.63 |
利润总额 | 1,316.25 | 19,537.49 | 14,287.29 | 11,233.20 |
净利润 | 1,073.63 | 17,542.58 | 12,421.36 | 9,717.7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21.24 | 17,267.39 | 12,679.50 | 9,749.5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14.23 | 16,029.79 | 12,869.77 | 9,519.51 |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规模逐步扩大,下游市场占有率持续攀升,公司营业收入持续上升,分别为52,955.53万元、70,158.45万元、96,064.50万元和 11,969.4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519.51万元、
12,869.77万元、16,029.79万元和 1,214.23万元。总体来看,公司经营业绩稳定、盈利能力较强。
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1,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非制冷红外探测器扩产项目 | 24,830.12 | 22,363.16 |
2 | 超精密长波红外镜头产线建设项目 | 19,019.36 | 17,107.92 |
3 | 近红外APD光电探测器产线建设项目 | 17,517.75 | 15,679.60 |
4 | 中波红外半导体激光器建设项目 | 14,107.73 | 11,949.32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23,900.00 | 23,900.00 |
合计 | 99,374.96 | 91,000.00 |
注:上述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包含项目总投资额中的铺底流动资金部分。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的政策、决策程序和机制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加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3)现金分红的比例
①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但公司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的,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弥补亏损后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②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当年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除上述原因外,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还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利分配。除非经董事会论证同意,且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决议通过,两次分红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六个月。
(6)其他
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发行证券、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或者因收购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在募集说明书或发行预案、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或者收购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募集或发行、重组或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等信息。
2、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
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先根据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并结合独立董事、监事及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制定分配预案,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其他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的,应当满足本章程规定的条件,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应由董事会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并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有关事项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3、现金分红的监督约束机制
(1)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2)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开通专线电话、董事会秘书信箱及邀请中小投资者参会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在公司有能力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说明未现金分红的原因、相关原因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合、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及收益情况,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应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
(4)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现金分红低于上述利润分配政策规定比例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或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4年8月上市,上市前2022年-2023年未进行利润分配,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179,425,9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97元(含税)。2024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公司的利润分配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等制度性文件的规定。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特制订《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形的声明
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427号),并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等,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被列入一般失信企业和海关失信企业等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亦未发生可能影响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失信行为。
七、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
除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外,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再融资计划,公司作出如下声明:
“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再融资计划”。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