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独立董事徐亚东先生、孙栋先生、王锋革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徐亚东先生、孙栋先生、王锋革先生的任职经历情况及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报告,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